一些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的单位本身业务范围有限,业务量不足,而一些生产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属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其自行收购的废旧物资无法抵扣进项税款,生产却又确需利用废旧物资。因此,受利益的驱使,双方一拍即合,采取将生产企业自行收购的废旧物资转请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收购凭证,并做成是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自行收购的废旧物资的假帐,然后再由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含手续费等在内的普通给生产企业据以“合法”抵扣进项税款,以达到一方免税,而另一方骗抵税款的目的。
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首先要加强对购票者资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其是否依法已办理税务登记,是否已办理了发票购领手续,申请购票的手续是否齐全等等。其次,要强化发售的与限额管理。审查其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特点等情况,对新办户从严管理,认真负责地核定其月用票量、每份开票金额等情况,实行、限额审批发售管理,以预防限制其违法行为。再次,要特别加强对其收购凭证的管理。
废旧物资在我国称为*二资源,在国外称为二次原材料。二次原材料的回收运用不仅可以节约物资消耗,降低费用开支,在一些缺少原材料而工业却很发达的国家里,甚至把它当作国家经济展开的一项战略方针。